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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暨科技建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院参加本次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届评选论文(建议)发表的时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论文。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经济研究、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现代管理、决策咨询、交叉学科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对我市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二)建议。党委、政府采纳,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技建议;在市局级以上内部刊物上登载,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的科技建议。

(三)评选期限内,凡属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

1.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2.已获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科技成果、科技发明等奖励不在评选之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不在评选之列。

二、申报对象

(一)我院全体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与外地人员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咸阳作者;

(三)多人合作的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如超过3人的按照排序以前三名名义申报;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申报。自愿申报。

(二)初评。学院成立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评审组织,对申报的论文和建议进行初级评审、筛选,签署评审意见后,报市优秀论文和科技建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终评。市科协、市人社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市科协人才库中选聘)组成市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市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所征集到的参评论文和科技建议通过分组初评、专家复审,评委会终审等程序评出奖项。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申报表。申报表所填写的作者必须与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受理。

(二)申报论文(科技建议)必须是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申报时需要带原件审核)。申报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式1份(A4版)。附300字左右的摘要,论文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三)应用技术方面的论文出具受益方的证明,“软科学”及科技建议方面的须有采纳单位产生社会或者经济效益证明。

五、奖项设置和表彰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术论文设三个等次奖项。

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须有3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二、三等奖,须有3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申报表中推荐专家意见打印无效。

2.优秀科技建议奖设两个等次奖项。

申报科技建议一等奖,须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对全市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或社会发展全局有促进影响作用,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申报科技建议二等奖,对本部门、行业或经济建设或学科发展有促进影响作用,且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

(二)表彰

1.获奖的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的作者,咸阳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依据咸办发〔2001〕25号文件规定,按市级科技成果奖对待。并作为作者专业技术评聘、技术考核和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2.对获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的作者,咸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从2014年10月31日开始至2015年5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征集初评。(2014.10.31-2014.12.31)

征集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学院成立评审组织并完成初级评审工作。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2015.1.1-2015.4.10)

推荐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级筛选、评审确定的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

第三阶段:终评公示。(2015.4.16-2015.5.15)

市科协、市人社局组织专家成立市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评审委员会。市评审会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评审、分级。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上公示一周。

第四阶段:通报表彰。(2015.5.15-2015.5.31)

咸阳市人民政府对第七届咸阳市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获奖的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七、说明及要求

(一)广泛征集、严格把关,确保本届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有效。

(二)学院要组建第七届咸阳市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搞好本级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的筛选、初级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学院对个人申报的推荐专家情况和评价意见进行详细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个人申报资格。

(四)在论文评审过程中或评选表彰后,若发现该论文属剽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取消评选或奖励资格。

(五)原则上同一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科技建议)参加本届评选,凡优秀论文(科技建议)中涉及保密内容的请作者妥善处理。参评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建议每篇需交纳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阮班录 王军利;联系电话:33680030

地址:院务楼408。

附件:1.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暨科技建议奖评选办法

2.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3.第七届咸阳市优秀科技建议奖申报表

教务科研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