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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2012级三年制高职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启动2012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学院2012年招生的三年制高职专业(25个)。

二、修订依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的实施意见》;

3.《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4.《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5.《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

6.《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

7.《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教学质量工程年的实施意见》;

8.《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9.《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10.《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11.《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修)订2012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三、修订要求

1.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2012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落实。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如期完成。

2.各教学系部要集思广益,充分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全过程,增强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开放性。

3.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系部要提早安排,认真修订,按时完成。务必于6月6日前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稿及其审批意见表报送至教务科研处教学科。

4.各教学系部在修订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教务科研处教学科联系。

附件:1.2012年招生三年制高职专业一览表

2.201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意见表

教务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