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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咸职院字[2007]57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具有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认定条件

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进行申请和评审。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10月10日前):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后交各系部。

2、系部初审(10月15日前):由申请人所在系部依据“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于10月15日报教务处教学科。

3、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10月25日前)

4、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附件:

1.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