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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初学籍学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学籍学历管理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为确保开学初各项学籍学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秉承“以生为本”、“学籍无小事”的理念开展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相关工作,现就近期学籍学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二级学院学籍管理联络制度。请各二级学院填报《学籍信息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见附件),于2024年9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负责领导原则上为主管副院长或副书记职务以上,学籍信息联络员要求教学办和学发办各配备一人。

2.认真核对学生名单。根据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及以前学年学籍异动学生名单,安排专人核实新正方教务系统学生名单,确保系统与实际学生信息相符,如有异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上报扩招学生退学核实结果。全面核实2024届扩招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中退学的学生,是否已全部通知到学生本人知晓且学生无异议,核实结果于2024年9月1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4.办理休学学生复学工作。休学学生休学时间以《休学审批表》上登记的休学时间为准,休学期满两周内应申请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休学期满后复学时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恢复健康证明,身体未恢复的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可申请继续休学(累计休学不得超过2次),到期后仍不符合复学要求的应办理退学手续。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休学的学生,须先在学生处心理教育科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学;传染疾病休学的学生,康复诊断证明须经学院卫生健康科审核签字。

5.办理退伍保留学籍学生复学工作。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应在退伍当年或退伍下一年办理复学。2023年9月和2024年9月退伍学生,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持退出现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保留学籍审批表办理复学手续。请及时告知退伍复学学生可免修体育、军事理论课程。学生需持退伍证复印件在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免修,本学期免修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

6.办理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工作。2024年9月入伍的在校学生,应由家长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入伍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资料及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7.办理休学审批工作。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因病、创业、家庭原因等需要暂时中断学业的,可提出休学申请,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以向教务处提出休学审批的时间为准,一般为一年。

8.通知预计毕业生进行学历照片补采集工作。2025届预计毕业生中未采集学历照片的学生可自行前往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补拍截止2024年10月31日。地点:西安市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D座1605室(高新管委会西侧),联系电话:81154835,补拍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1:40、13:00-17:40。

9.做好毕业证发放工作。继续做好2024届毕业学生毕业证零星发放工作,二级学院发放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做好未领取毕业证书的保管工作,后期整理后统一交回教务处。

工作中如遇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人:福静    联系电话:33680032

教务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