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初实践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期初实践教学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1日
二、检查人员
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等。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实训室安全:主要检查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实施情况;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
2.实践教学运行:主要检查实践教学计划制定、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制定、耗材购置情况;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耗材耗品管理、危化品领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记录情况、实践教学场所文化建设等方面。
3.岗位实习管理:主要检查岗位实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制定情况;实习工作的日常管理及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情况、实习协议的签订情况;实习工作的绩效考核、实习档案的收集留存情况等方面。
四、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本周内按照检查内容做好开学初实践教学各项准备和自查整改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及岗位实习管理相关要求,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夯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教务处
2025年2月17日